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违规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最高可处十日拘留、1000元罚款。
12月15日
郴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合北湖公安分局等部门在五岭广场
开展“依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
为新规落地筑牢基础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犬只管理相关法规,以及《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吸引不少市民驻足咨询。
郴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 王艺儒:对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的民警将进行劝告,如果不听劝阻继续实施,以及危害到他人的行为发生时,将予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活动还推出系列便民举措,邀请宠物医院团队现场提供犬只健康咨询、养犬知识科普,同步开设养犬证办理点,实现法规咨询与证件办理“一站式”服务。此外,警犬表演、有奖互动等趣味环节,让市民在寓教于乐中加深对养犬新规的理解。


养犬市民 李穗:今天就是过来办狗证,新规出来我们挺支持的,遛狗牵绳对别人和自己都是一种保护。
希望所有的市民朋友们做一个合格文明的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和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共同营造好文明的养犬环境。
来源:融北湖
作者:罗晗敏 颜丽婷 何黄鹤 曹颖(见习)
编辑:梁俐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xinwen.cn/content/646956/51/15547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