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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 加强鸟类及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
2026-04-30 16:03:02 字号:

4月28日,北湖区委书记、区林长田连钊,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林长李世钧共同签发2026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及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令》,全文如下:

关于全面加强鸟类及兰花等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令

(北林长令〔2026〕1号)

为推进我区鸟类及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一部委《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6”的通知》(林护发〔2026〕9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运、出售、食用野生鸟类及非法采挖、交易、破坏野生兰花原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特发布此令。

一、压实管护责任,强化网格化精准管控。明确各级林长为鸟类、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鸟类栖息地、野生兰花原生地保护及种群恢复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健全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凝聚合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严格实施网格化巡护,将野生兰花原生地、候鸟迁徙通道及栖息地纳入重点网格,科学划分管护区域,明确巡护责任到山头、地块、个人,排查非法采挖兰花、破坏生境及猎捕鸟类等行为,建立可追溯巡护台账,打通保护“最后一公里”。优化护林员队伍,鼓励成立村级护林小组,强化兰花原生地巡护,提升管护效能。

二、全链精准发力,强化联合执法震慑。强化林业、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露头就打”,聚焦非法猎捕、运售、食用鸟类及采挖、交易、加工野生兰花等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整治,斩断非法利益链。强化源头管控,清理非法猎捕工具、取缔猎捕点位,严查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破坏原生地行为,遏制非法势头。紧盯花鸟市场、电商平台、网络交易等重点渠道和场所,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查非法收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打击兰花非法交易、虚假宣传药用价值等行为,严查跨区域非法运输、走私犯罪,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形成震慑。

三、坚持精准施策,强化保护与科技赋能。聚焦候鸟迁徙通道、兰花原生地、自然保护地等关键区域,坚持“一区一策”,重点保护野生兰花原生地,划定范围、建立台账,定期监测种群动态。常态化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及兰花原生地“清采挖工具、清破坏痕迹”整治,优化栖息生长环境,采取补植补种、原生地修复等措施改善野生兰花生存条件,促进种群恢复。推进科技赋能,引入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天空地”立体监测网络,覆盖兰花原生地和候鸟栖息地,提升巡护精准度。建立野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兰花病虫害防治,强化数据分析,提升保护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四、创新治理模式,强化全民共同参与。聚焦人鸟和谐、兰花资源永续发展,创新治理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试点“人鸟和谐”示范社区,推广生态友好防护手段,建立候鸟觅食区农作物损失补偿机制,引导兰花原生地群众规范生产,避免破坏生境,实现生态与生产生活协同。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将非法采挖、交易野生兰花纳入重点举报范围,畅通举报渠道、简化办理流程,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护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兰花保护意义及禁令,引导公众树立生态理念,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此令。

2026年4月28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区林业局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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