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解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和
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郴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暂行)》和《郴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1月23日12时起,解除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解除后,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继续加强巡查监测,继续抓好道路保安保畅、大跨度建筑物和消防安全防范,严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做好应急物资补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
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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