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老师、同学们,各位家长朋友: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市中心城区禁燃限放区域和时间要求。在此,特向全市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倡议如下:
一、争做守法公民,践行文明准则
严格遵守《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禁止区域内自觉遵纪守法,不购买、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如确需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市政府规定的燃放时间和地点内燃放。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市中心城区两处燃放地点分别为东湖公园和仙岭湖体育休闲公园;燃放时间为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和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
二、强化监护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请家长朋友们充分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履行好假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们在禁止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止区域内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给孩子们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假期安全。
三、落实安全燃放,引领文明新风
积极宣传和倡导以文明方式庆贺新春,移风易俗,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节庆新氛围。发现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提醒、劝阻,对屡劝不改的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35-12345。
各位老师、同学们,各位家长朋友,春节即将到来,安全定要牢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寒假。
郴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3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梁俐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beihuxinwen.cn/content/646045/58/15615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