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郴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郴教通〔2026〕10号)文件精神,结合北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规定,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坚决落实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基本原则
(一)区级统筹原则。北湖区教育局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制定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免试划片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各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生源分布和交通状况等因素,以街道、河流、山脊、铁路为界,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定各校招生区域。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区教育局规定方式报名。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原则上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学位情况将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各学校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以农村中心学校为单位,参照本方案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统一使用“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和录取派位。依法依规制定招生方案、完善入学程序、规范入学管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办法等向社会公开。经核验派位后的入学名单以校为单位在校内公布。
入学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和有富余学位的城镇小学可根据学位情况逐步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初中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入学条件
(一)农村学校入学条件。农村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须组织其入学。
(二)中心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北湖区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家庭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就业等情况,按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四个类别分别确定入学条件: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父母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并入住。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并入住;父母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租房(含公租房,下同)居住并持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租房居住并持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父母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并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市中心城区连续务工、2026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经商且有实际经营行为半年以上(在网上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下同)。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不适用于转学。同一房产(含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对在北湖区常住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或有效残疾证明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入学建议,确定随班就读、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北湖区招收听障、视障、智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确实无法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且在北湖区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逐步降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比例,全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占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总人数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入学流程
北湖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新生入学6月25日至7月15日网上报名,农村学校自行安排时间现场报名,并录入郴州市“新生入学平台”录取。
(一)入学报名
1.网上报名。北湖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通过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互动交流”—“新生报名”专区,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后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或通过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报名时,需按平台提示选择入学区域为北湖区,依次选择相关类别并填写入学信息。
2.申报流程。家长在7月15日内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或“湘易办”APP登录“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了解网上报名审核情况,根据相关提示完成入学报到注册。市中心城区新生家长在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后,新生入学平台将分别于6月30日、7月5日、7月15日晚上24时将报名信息提交至“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线上核验。
(1)线上一次办理完成流程。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学校和教育部门对入学数据进行梳理核验→派位→家长通过“新生入学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家长根据派位结果到学校报到。
(2)线上未通过线下核验流程。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未通过→家长根据通知携带报名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或教育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学校或教育部门对复核数据进行梳理核验→派位→家长通过“新生入学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家长根据派位结果到学校报到。
3.上传资料
(1)有房有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三代同堂”需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户口簿,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
(2)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有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租住地为北湖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无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户口簿无法证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26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连续缴纳满半年且在保期内)或北湖区中心城区营业执照(报名时间截止前满半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地为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现场审核。经区教育局线上审核、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得拒收,不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因线上报名信息无法匹配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需进行现场集中审核,审核时间为8月10日-8月14日。
居住在郴州市第四中学、郴州市骆仙中学、郴州市增福中学、郴州市同心学校、郴州市槐树下学校、郴州市第二完全小学、郴州市第六完全小学、郴州市第七完全小学、郴州市第八完全小学、郴州市南燕小学、郴州市湘南幼专附属小学、郴州市福泉小学、郴州市东风小学、郴州市七里洞小学、郴州市增福小学、郴州市东湾小学、郴州市华府小学、郴州市高壁小学、郴州市兴城小学、郴州市福城小学、郴州市惠泽小学、郴州市九子塘小学、郴州市船洞小学、郴州市桂门岭小学、郴州市东坡岭小学25所学校片区内的,由家长携带资料在片区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居住郴州市第五中学、郴州市第九中学、郴州市九中岭南分校、北湖实验学校、郴州市第十八中学、郴州市第十九中学、郴州市第三完全小学、郴州市第九完全小学、郴州市郴江小学、郴州市涌泉小学、郴州市拥军小学、郴州市骆仙小学12所学校片区内线上无法匹配的生源,集中在北湖实验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法就近安排的,有户无房、无房无户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房有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自建房审批手续)。
(2)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自建房审批手续)。
(3)有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乡镇户籍除外,下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买卖网签合同、自建房审批手续)。
(4)无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居住证;
③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2026年1月以来在北湖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经商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北湖区中心城区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网上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经商半年以上);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租住地为北湖区中心城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二)审核派位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核验、网上派位。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区教育局于8月1日至25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类别排序,以实际居住房产或租住地为依据依次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派位。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有户无房、无户无房类别的生源由北湖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城区小学有富余学位的,由学校报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发布8月25日-8月26日现场报名的公告,接受2026年9月1日-12月31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申请入学对象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将其信息录入“新生入学平台”,由区教育局进行复核确认派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新生入学平台”查询入学审核结果。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公民同招、超员摇号。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满足北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登录“新生入学平台”,按操作指南和平台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实行摇号,根据摇号结果安排入学;在北湖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郴州市教育局批准,可招生本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政策生源。
特殊情况处理
所有特殊情况学生均需通过“新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有房有户类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租房住的不能归为此类)安排入学。
(二)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携户口簿(非市中心城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购房合同和发票,应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如属于购买问题楼盘导致无法入住的,由学生家长携户口簿、居住证(北湖区、苏仙区户籍不需要)、房产购买证明等证明材料到问题楼盘所在街道政法委维稳办核实,并报区政法委确认。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在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且为独有的,经核实后按照实际居住房产划片入学;以共同共有房产入学的,须占共同共有房产权益不低于50%。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四)在北湖区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唯一商品住宅未装修入住的,其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烈士、现役军人、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根据烈属证及烈士所在部队政治部(单位)证明函件前往市、区教育局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入学。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依据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优先统筹安排入学。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向区教育局提交:①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以及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函件;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房屋所有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六)居住在北湖区中心城区的出租车司机子女入学参照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及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发票等资料。
(七)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可申请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八)在维护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多孩子女家庭,满足入学条件核验通过后,可向学校申请多孩同校就读,在片区内学生安排后学位有余的,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统筹安排。
(九)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符合相关入学条件,但因填报虚假入学信息、伪造入学材料导致错过正常派位的,经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验,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十)其它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统筹安排入学。
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6月10日至7月15日)。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设置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进行入学咨询,各学校深入各街道、社区张贴、发放招生政策资料,将市、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划片区域及招生办法、招生时间、监督机构等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二)网上报名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或“湘易办”APP登录“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三)网上初审阶段(7月16日至8月9日)。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匹配,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梳理核验。
(四)现场审核阶段(8月10日至14日)。线上报名信息无法匹配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由学校或区教育局对其进行现场审核。
(五)教育局审批阶段(8月15日至23日)。各中小学校将审核资料打印成册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新生入学平台”预录学生。区教育局核查学校新生入学人数及班额,按招生计划统筹调剂。
(六)派位阶段(8月24日至25日)。区教育局通过“新生入学平台”分批次派位。
(七)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阶段(8月25日至26日)。城区小学有富余学位的,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发布8月25-26日现场报名的公告, 接受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申请,并进行审核。
(八)公示、报到注册阶段(8月30日、31日)。全区各中小学校公示新生入学派位及分班情况,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区教育局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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